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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旭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53573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乐民初字第107号
    案号 (2015)乐法执字第0012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7-10
    发布日期 2016-05-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告江苏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溧阳锦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蒋旭明、芮志莲的财产,价值以600万元为限; 二、查封四川恒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峨边县沙坪镇核桃坪路4号,国土证号为:峨边国用(2004)第209号国用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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