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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2﹞03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35平方米集体土地;2、对非法占用的135平方米建设用地处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即罚款13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08
    决定机关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