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北人社罚决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收取劳动者担保金(物);
    行政处罚内容 非法收取押金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处理建议:行政处罚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0
    决定机关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