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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辽灯工商处字〔2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禁止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0.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8
    决定机关 灯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成红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