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越市监罚〔2017〕1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墨鱼丸(海鲜味)8包(含送检2包);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35元;三、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6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种晓兵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