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180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税收管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逾期15日以上,首次违反该规定且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逾期每增加15日累加5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1 |
决定机关 | 原涞水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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