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大地海事罚字[2021]3000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东台市东梁运输有限公司(苏盐城拖012/116)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决定给予东台市东梁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6 |
决定机关 |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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