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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瓯市监处罚〔2021〕2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皮凉鞋(货号:SMAYD296289),现建议依法给予当事人温州市三盟鞋业有限公司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佰元(600元);2、处罚款肆仟伍佰元(45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3
    决定机关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