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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市工商工商汉台处字〔2018〕第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5
    决定机关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胡志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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