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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铜住建告字〔2021〕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擅自施工,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伍拾贰万贰仟元整(52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5
    决定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