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秀综执罚决字 [2019]3-0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18.9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占地面积598平方米的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20.9平方米的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79.3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占地面积341.6平方米的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237.7平方米的绿化及其附属设施;3、责令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1198.2平方米的土地;4、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18.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柒拾捌元整(¥12378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79.3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仟柒佰玖拾叁元整(¥5793元),两项合计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柒拾壹元整(¥1817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6 |
决定机关 |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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