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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淄张工商行处字[2017]05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的成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引起误导,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逾期不改正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30
    决定机关 张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孙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