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大市监处字【2017】第00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预包装食品的零售经营,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预包装食品的零售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减轻处罚,罚款3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28 |
决定机关 |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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