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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环(郯城)罚字[202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倾倒工业固废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7
    决定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