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宁星融金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103MA****G43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4民初18640号 |
案号 | (2019)沪0114执648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振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323,803.42元; 二、被告李振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1万元; 三、被告上海星融财富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融金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星融普惠商务信息有限公司、曹孟年对被告李振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振强追偿。 如五被告未能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07元,财产保全费2,17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诉讼费9,037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付本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