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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1〕0110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6日09时11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派发工单(330502********000013)显示:2021年1月4日指挥中心对各客运站安检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织里晟舍客运站安检人员在2021年1月4日13时25分至13时28分不在岗,未对旅客进行人身安检,湖州市织里三元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6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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