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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市监案处字〔2016〕第0402016132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叁拾陆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08
    决定机关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