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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岱综执〔2019〕0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行政决定如下:处以建设工程造价(评估价人民币231300.00元)5%即人民币11565.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9
    决定机关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