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综番处字〔2021〕第16005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罚款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4
    决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