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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番处字〔2019〕第23003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3
    决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冯文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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