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19〕湄综执罚决〔04〕字第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其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5
    决定机关 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湄潭县城镇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