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综执罚字〔2018〕第09080419123001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进一步调查,2018年6月21日14时49分,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湘湖新城中队执法队员根据2018年6月18日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联系函发现,在萧山区闻堰街道萧政储出(2018)5号地块内发现,当事人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擅自在该地块内进行桩基施工,施工进度完成灌注桩19根,静压式预应力管桩(预制桩)43根。2018年10月25日,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湘湖新城中队执法队员再次对萧山区闻堰街道萧政储出(2018)5号地块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地块内已有H7和S1两幢房屋基本建成。其中H7房屋为样板房,S1房屋为售楼处。H7房屋建筑分4层:地上三层、地下一层。S1房屋建筑分3层:地上一层、地下层夹层及地下一层。H7和S1两幢房屋的地下一层相连通。H7房屋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地上一层,层高3.58米,建筑面积1181.76平方米;地上二层,层高3.43米,建筑面积998.70平方米;地上三层,层高3.15米,建筑面积492.75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2673.21平方米。S1房屋建筑面积为地上一层,层高3.58米,建筑面积824.80平方米,地下层夹层:层高3.00米,建筑面积337.44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162.24平方米。H7和S1两幢房屋地下一层相连通建筑面积为4110.85平方米。该二幢房屋合计占地面积2006.56平方米,建筑面积7946.30平方米。房屋结构均为框架及木结构。上述建筑面积数值由受委托单位杭州环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实地测绘(详见测绘报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贰万陆仟伍佰零贰元整(¥52650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30 |
决定机关 |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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