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大金普市监湾处(202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当事人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六个月以上无纳税申报记录,通过电话无法联系,经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均无法通过登记住所取得联系,上述行为构成了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吊销营业执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8 |
决定机关 |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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