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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工罚字〔2020〕第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陕西天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之规定。属的行为。对该行为,。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3200元(叁仟贰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5
    决定机关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