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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岩市监新处字【2021】1350802210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违法行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仍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仍发布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8
    决定机关 曹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