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岩市监新处字【2021】13508022100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违法行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仍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仍发布广告。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08 |
决定机关 | 曹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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