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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泉市监一罚字〔202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标签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84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1786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5
    决定机关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林肖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