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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椒应急罚字[2021]第20000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将施工工程发包给台州市亚驰房屋修缮工程有限公司时,未与台州市亚驰房屋修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督促作业人员规范佩带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1
    决定机关 台州椒江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