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综执(直)罚字〔2019〕第11040219112800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在城市河道范围倾倒泥浆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在城市河道范围倾倒泥浆案被处罚对象名称: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守元主要违法事实: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从2019年7月开始在江干区临丁路与丁城路交叉口的丁桥单元中央水景公园北区(JG0405-01地块)工地施工。2019年11月5日14时50分,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一队四中队执法人员依据职权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江干区临丁路与丁城路交叉口的丁桥单元中央水景公园北区(JG0405-01地块)工地北侧靠近临丁路段,将泥浆水倾倒至施家湾港内。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整改,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经现场查看了解,当事人担心工地打桩泥浆会直接流入城市河道,专门在工地边设置围堰并有沉淀池,但由于泥浆过多以致于部分外溢至城市河道内,施工人员一直未有发现,直至被我们巡查发现。执法人员对现场予以拍照摄像取证,并开具了相关执法文书,当事人代表签收。2019年11月20日,我局综合行政执法一队四中队执法人员依据职权复查整改情况时,当事人已整改完毕。当事人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城市河道范围内倾倒泥浆,该行为侵害了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的法律制度,对河道畅通清洁等造成影响,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在城市河道范围倾倒泥浆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8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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