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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从-09)应急罚〔202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穗从-09)应急罚〔2020〕6号被处罚单位:广州市鑫睿塑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和工业园万力路1号厂房之五一二楼邮政编码:510940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6月29日,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明珠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380V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现场照片2张;《调查询问笔录》3份等。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及《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有关的规定,决定给予广州市鑫睿塑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处人民币6000.00元(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广州市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指定账户账号(详见《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7
    决定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