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大成德超市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雅斌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07103060-2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宜官商初字第00232号 |
| 案号 | (2015)宜执字第02442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5-04-21 |
| 发布日期 | 2015-05-08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大成德公司支付聂婕宜价证法(2014)第91号报告书中各项目折价款26843元,故各项目中相关物品与装潢所有权归大成德公司所有,大成德公司并退还聂婕房租款25830元,承担加盟损失费1500元,合计54173元,于2015年1月底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02元,鉴定费1750元,合计3452元,已由聂婕垫付,该款由大成德公司负担,此款大成德公司于2015年1月底前直接支付聂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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