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皖银保监罚决字〔2020〕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授信工作严重不审慎;二、向资本金比例不达标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三、经营性物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不及时;四、违反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4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29 |
决定机关 | 安徽银保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长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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