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亚太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1373****960W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114民初4462号
    案号 (2019)辽0114执499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9-03
    发布日期 2019-12-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沈阳沃华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及利息(以5000000.00元为本金,自2015年7月21日计算至2016年5月12日,按照年利率12.04%计算;自2016年5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04%的1.5倍计算)。 2.被申请人沈阳亚太混凝土有限公司、焦永辉、朱萍、阎丽涛、郭静、阎军、孙爽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3.案件受理费45000.00元,由被申请人沈阳沃华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 4.八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八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