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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路政罚〔2021〕403803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9月20日19时50分许,杭州辰晖土石方有限公司驾驶员牛合春驾驶浙A83A61车辆在瓶仓大道K8+100被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经引导至誉达停车场检测显示,该浙A83A61自卸货车为4轴自卸货车,其车货总重57.39吨,超限26.39吨,驾驶员牛合春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确认。经查该车驾驶员为牛合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杭州辰晖土石方有限公司。根据驾驶员牛合春自述:该车辆从荆长大道东西大道道路提升工程第二标段运输泥土到仁和码头,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罚款人民币捌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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