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和市国罚〔2018〕39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丢失发票 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新疆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发票号码为01180187-01180190,01181290-01181300号15份(空白发票)发票发票联不慎丢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和田日报挂失声明以及发票电子信息为证。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26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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