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综增处字〔2020〕02001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4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钟楚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