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林华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369767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禹民二初字第00385号
    案号 (2016)皖0304执14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20
    发布日期 2017-05-02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蚌埠市新黄山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货款92363.88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自2014年11月1日起计算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蚌埠市新黄山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