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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梅市监罚字〔202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3
    决定机关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江裕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