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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市税二稽罚〔202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772.0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38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