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新区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1330****175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14民初1517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119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无锡新区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前支付陈小平、刘晓兰、陈应租金19210元。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4元(此款已由陈小平、刘晓兰、陈应预交),由无锡新区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无锡新区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其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164元直接支付陈小平、刘晓兰、陈应。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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