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原环罚决字[2019] 第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9月10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400t油田钻井液泥浆处理剂项目》粉碎车间未完全密闭,未按照环评要求密闭到位,粉碎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7
    决定机关 原阳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