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乌工商和平处字(2015)第2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门朋鹏(乌兰浩特市门师傅汽配商行经营者)销售无中文标明厂名、厂址及合格证减震器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二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1-24 |
决定机关 | 乌兰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门朋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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