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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宝铭兴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伟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09****401N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06民初17439号
    案号 (2018)粤0306执1257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9-06
    发布日期 2018-09-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截止至2018年7月2日,被申请人一尚欠申请人货款370880元及利息29670.40元,共计400550.0元。现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各方一致同意,由被申请人一分十期将款项400550元支付给申请人以了结本案;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两被申请人有任何一期未按前述约定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申请人有权就两被申请人未付剩余全部款项及利息(以370880元重未付部分为计算基数,自2018年7月3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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