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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玛(消)行罚决字〔2021〕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7
    决定机关 玛纳斯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任昌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