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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三江罚字〔202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2年02月17日,我镇收到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函〔2022〕148号《关于新会区供销社现代农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冷链物流仓库涉嫌违法行为移交函》,称在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官田村猪山(土名), 由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会区供销社现代农业冷链物流 中心项目一冷链物流仓库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该工程施工工地车辆出入未清洗,裸土没覆盖,也未落实喷淋措施.涉嫌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7
    决定机关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