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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潼林罚[2019]第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恢复原状;2、罚款900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9
    决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