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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字﹝2021﹞01-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固废
    行政处罚内容 未对转炉炼钢产生的冶炼渣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30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