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海(消)行罚决字〔2019〕03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南通好利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5
    决定机关 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