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揭普交罚[2022]00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2
    决定机关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