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市凯达木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10912****648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9民初3452号 |
案号 | (2021)黑0109执65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黑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哈尔滨市凯达木业有限公司、吴树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雅君借款本金1,000,000元、给付利息750,000元,共计1,750,000元; 二、哈尔滨市凯达木业有限公司、吴树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王雅君借款利息,以1,00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 三、驳回王雅君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75元,(王雅君已预付),由哈尔滨市凯达木业有限公司、吴树本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此款给付王雅君,本院不另收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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