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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东管执罚字〔2020〕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司于2018年9月3日在惠东县大岭街道新安管理区建设惠东高级中学教师宿舍楼项目,施工单位为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有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测绘报告等证据为证。该司在未经验线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违反了《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建设单位处壹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9
    决定机关 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